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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 2017-09-27 04:13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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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系统:

依法侦办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及破坏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案件;

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依法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2、交警系统:

配合环保部门依法逐步淘汰影响环境的老旧机动车;

依法对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行政处罚;

按照市政府要求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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