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辅警公告》规定,现将递补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早上9点。
集合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办公楼前(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招聘辅警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三、复查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姓名 |
报考职位 |
QW373 |
马宇轩 |
直属一大队男勤务辅警 |
QW025 |
杨卓睿 |
监管中心男性勤务 |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请参加体检复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和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点名。未按要求参加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有无关人员陪同和跟随。违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请考生近期注意生活规律和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5、考生自带体检费用(体检费用600元,由医院按实收取),体检后统一交医院。
6、体检当日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2430364、2499205)。
附:《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10月辅警招聘递补体检结果》递补体检结果.xls
乐山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