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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2017年下半年
发布日期:2017-12-15  信息来源:

根据《乐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乐警公〔2017〕1号)规定,现将乐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评对象

乐山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所有面试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评。

二、测评时间、地点

1、测评时间:2017年12月20日14:00开始,当天完成。

考生于12月20日13:30准时到达乐山市体育中心足球场“大钢之门”处,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依次入场,按照参加面试时的组别与顺序分组列队。

2、测评地点:乐山市体育中心足球场(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449号)

三、测评项目、标准

1、测评项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女子: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800米跑。

2、测评项目、标准和规则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四、纪律要求

1、考生一律着便装,不得着制式服装入场。

2、严格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测评期间遵守封闭规定,不与外界联系,不会客,不处理测评工作以外的其它事务。

3、测评期间入厕须征得带队工作人员同意后,由管理员监督前往。

4、测评完后,凭有效证件领取个人物品。

5、考生入场后,通讯工具统一交管理员保管。测评过程中,发现携带通讯工具的,取消该考生体能测评资格。

五、特别提示

1、如遇天气情况变化,体能测评顺延。但顺延通知以考生到达现场集合后由组织单位宣布为准。请考生务必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切勿以自己对天气的判断猜测是否延期。

2、体能测评结论及体检通知将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1.《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

2.《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市公安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