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警务公告
关于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下半年招聘辅警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信息来源:

按照《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下半年招聘辅警公告》规定,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18年1月9日(星期二)早上8时30分。

集合地点:乐山市公安局办公楼前(市中区春华路363号)。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乐山市公安局2017年下半年招聘辅警公告》相关具体要求执行。

三、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以上证件材料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点名。未按要求参加点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后果自行负责。

2、因体检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4、体检期间,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有无关人员陪同和跟随。违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体检资格。

5、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6、请考生近期注意生活规律和饮食,保持身体健康。

7、考生自带体检费用(约600元左右,由医院按实收取),体检后统一交医院。

8、体检当日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电话:2499205)。

附:《体检人员名单》(请见警务公告)

                                                                                      乐山市公安局

2018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