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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关于对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发布日期: 2020-10-20 10:57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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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号桥下穿隧道增加非机动车道”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缓解三号桥头交通拥堵问题,市住建局于2018年实施了翰林路与凤凰路北段交汇处交通整治工程。该工程原规划的交通组织线路为:凤凰路北段车行道下穿翰林路,非机动车道通过辅道上桥,途经红绿灯(新设置)横穿翰林路。在建设过程中,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提出,当前三号桥为我市大型货车主要通道,若在此设置红绿灯,大型货车频繁起步、频繁刹车对桥梁的危害性很大,且可能引起桥梁共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多次研究,此处非机动车交通组织线路暂定为:由凤凰路北段上桥,沿翰林路行至白燕路交汇处过马路,待308线完工、大型货车路线调整后,再恢复为原规划的交通组织线路。

二、开展工作情况

凤凰路北段延伸段于2018年底建成通车,根据目前实际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通行情况来看,为方便周边群众出行,确保行车安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会同市住建部门在三号桥下穿隧道隔离出专用车道,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同时对两端出入口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明确非机动车、行人路权,保障了该段道路的畅通和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交通安全,岷江三桥西端的信号灯暂不启用,待岷江四桥建成通车,岷江三桥实施过境货车禁行,交通安全风险降低以后,交警部门将考虑恢复原下穿隧道上平交路口。届时,行人和非机动车将不再下穿隧道内通行,需通过信号灯路口通行。

谢谢您对乐山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卢志生联系电话:15082213111

乐山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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