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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01 09:01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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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公安局下属二级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以下6个单位:乐山市公安局机关、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乐山市公安局大佛景区分局、乐山市公安局峨眉山景区分局、乐山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不同于一般行政机关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三)人员概况。

2019年全局共有1598人,其中在编民警1564人,工人3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5185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402.11万元,占99.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50.12万元,占0.8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59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672.04万元,占54.83%;项目支出25268.97万元,占45.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情况

(1)部门总体绩效目标

2019年,全市公安机关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省厅“135”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域开放”工作主题,精准实施“1234”工作思路,面对大事多、难事多、挑战多的严峻考验,遇事不避难,出事敢担当,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2)部门具体绩效目标

1)争取完成省厅目标绩效,并在省厅目标绩效考核中力争前三;

2)贯彻执行国家、省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公安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3)依法办理各类道路交通案件,保障全市道路交通案件有效侦破、结案及办案机构正常运转,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维护全市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2、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乐山公安工作紧扣省公安厅“1357”战略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全域开放”工作主题,精准实施“1234”工作思路,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新成绩,公安工作评价排名全省第二,实现了“争三创一”年度目标。

3、预算编制情况

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无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2019年财政收回预算指标2573.82万元。

4、支出控制情况

(1)2019年公共预算支出执行较好,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无超支或结余情况。人员津补贴费用等严格按照预算编制与制度规定发放,无乱发津补贴情况;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等社会治安管理、便民服务经费支出未出现超支情况,在实施各类社会治安管理和便民服务的同时,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较预算相比,完成情况良好,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18年同比增加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8年同比减少1.78万元,公务接待方面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5、预算执行情况

(1)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329.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3819.63万元,完成预算96.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中的差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在项目中列支;人员调整后,人员工资及保险开支变动。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512.16万元,完成预算97.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政务运转项目经费、成本费、中心城区交通设施零星维修维护经费、中心城区“双创”交通劝导员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未执行完。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支出决算为675.18万元,完成预算27.21%,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资金未执行完。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42.07万元,完成预算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结余。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1.67万元,完成预算70.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执行完毕。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7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38.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62.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7.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104.24万元,完成预算83.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金额未拨够,待第二年度核准并足额拨款后发放。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19.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6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8.9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主要原因是2019年没有出国(境)任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0.2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8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接待批次、人数、金额较2018年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88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8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上级工作组和外地同行来乐学习考察团用餐餐费和住宿费等。

6、违规记录

依据上一年度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未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自评质量

(1)组织机构与实施情况

1)组织机构

本局组织人员进行市本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专门成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为高军、卢阳、彭涛、林晔、谭宇宁、周琦皓、林堪宜,其中高军任组长。

2)实施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看守所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了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较好,顺利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全省较好排名。本部门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达到了预期绩效。

(2)绩效目标公开和自评公开情况

本部门预算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程编制,并根据财政局年度预算文件规定的项目指标编制项目经费,根据业务部门上报年度目标任务编制基本业务经费,汇总编制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计划草案。年度终了,根据全年用款计划和计划执行进行用款分析并编制年度决算报表,同时进行绩效分析。

绩效分析报告中包含绩效目标与自评情况,已随同决算公开。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市公安局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2019年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监督等方面强化红线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化财经纪律执行,打牢思想防线,突出财务管理,保障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实现了年度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质量较好但编制准确性有待提高;

2、项目执行中存在预见不足,偶有流标现象,导致项目执行推迟。

3、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对全局资产管理清查不及时;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资产清理核对工作存在滞后。

(三)改进建议。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对不足加以克服,努力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项目执行监督、管理,对迟迟无法执行的项目予以调整,提高预算执行积极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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