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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10 04:12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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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成立于1985年,是乐山市公安局直管单位,承担的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党的各类政策方针、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预防和制止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各类社会治安管理和便民服务。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未有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163.8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64.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163.8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0万元(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63.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分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分局为完成特定的公安工作任务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163.8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64.47万元。主要是因为:1、贯彻落实上级财经部门要求,压减支出预算;2、取消公安能力提升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万元,占**%;外交支出***万元,占**%;国防支出***万元,占**%;公共安全支出6519.18万元,占79.85%;教育支出***万元,占**%;科学技术支出***万元,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万元,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7.01万元,占10.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8.13万元,占2.54%;节能环保支出***万元,占**%;城乡社区支出***万元,占**%;农林水支出***万元,占**%;交通运输支出***万元,占**%;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万元,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万元,占**%;金融支出***万元,占**%;援助其他地区支出***万元,占**%;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万元,占**%;住房保障支出609.47万元,占7.4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万元,占**%;预备费***万元,占**%;其他支出***万元,占**%;转移性支出***万元,占**%;债务还本支出***万元,占**%;债务付息支出***万元,占**%;债务发行费支出***万元,占**%。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8.0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124.11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执法办案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9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办案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45.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72.9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08.1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分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09.4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1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02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1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13.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3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3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0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精神,压减“三公”支出。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持函的外单位来局交流学习、考察调研人员用餐(仅1餐)。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5辆,其中:轿车65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19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用于公车日常维修养护、保险购买、燃油消耗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45.6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8.45万元,下降2.53%。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83.0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2.5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专用设备以及通用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共有车辆85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8163.88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34.9万元,主要为编外人员经费项目、巡逻警察大队搬迁装修经费项目和转移支付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编外人员经费绩效.xls

部门预算批复表(公开表).xls

巡逻警察大队业务用房搬迁装修经费绩效.xls

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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