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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2-10 04:16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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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交警支队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负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登记、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及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工作;依法打击车匪路霸,堵截利用交通工具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交通影响评估,实施优化交通组织,缓解交通拥堵;负责组织、指导交通警卫和重大活动交通保障任务,以及特大件运输交通保障和其他特殊勤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市交警支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本级)、乐山市公安局驾驶员安全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交警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市交警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16967.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388.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967.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事业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9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91.17万元(人员经费6100.04万元,公用经费2391.1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476.7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交警支队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967.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交警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交警支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市交警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967.9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388.22万元。主要是因为较上年减少项目:执法执勤车辆更新、市公安交警支队能力提升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0.47万元,占9.32%;公共安全支出13420.32万元,占7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4.29万元,占5.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16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724.66万元,占4.27%;。(对应数据在表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对应数据在表1—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80.47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822.01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机关及下属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8476.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事务(款)事业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121.58万元,主要用于:交警支队下属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5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0.9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5.4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3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41.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4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724.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交警支队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91.17万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610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91.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市交警支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7)

市交警支队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0.8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90.8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6万元。

1.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124.4万元,下降40.08%。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车辆减少及下调单车运行维护费标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4辆,其中:轿车84辆,越野车22辆,大车1辆,轻型载货汽车17辆。

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万元,用于交警支队专项整治及办案业务、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等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市交警支队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391.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1418.74万元,增长145.9%。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市交警支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8万元(对应数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较上年预算增加888万元,主要用于国省干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采购服务器270万元,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其他服务80万元,检验鉴定费项目采购其他服务280万元,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巡查、维护项目采购其他服务210万元,成本费项目采购其他货物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市交警支队共有车辆12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21年,市交警支队预算安排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市交警支队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6967.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8476.73万元,主要为2019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562.3万元,编外人员经费项目4226.59万元,车驾所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232万元,成本费项目710万元,光纤租用费项目95.34万元,国省干道视频监控建设项目870万元,检验鉴定费项目280万元,交通安全设施零星维修维护项目50万元,交通安全宣传费项目150万元,社会化交通综合辅助决策管理购买服务项目69.8万元,社会化考场购买服务项目80万元,市局三级主干网升级改造费项目148万元,信息系统维修维护费项目75万元,一警一亮点景区智能交通建设一期项目187.1万元,移动警务终端购买服务项目212.6万元,执法办案扣留车辆经费项目308万元,中心城区交安设施巡查、维护项目22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交警支队2021年预算批复表附件1:交警支队2021年预算批复表.xls

2、交警支队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附件2:交警支队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xls

3、交警支队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附件3:交警支队2021年项目预算绩效.rar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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