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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2020年度 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21-05-07 03:23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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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乐市财政监〔2021〕35号)要求,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综合得分95.4分(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乐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4月30日

交警支队2020年度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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