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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事关五通桥区龙舟文化展演活动期间交通管制、无人机管控
发布日期: 2024-06-21 10:14   来源: 市公安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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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五通桥区第二十一届

龙舟文化展演活动

进入倒计时啦!

这场盛会的气氛越来越浓厚

游小西湖,赏激情龙舟

一起乘风破浪!

各位市民群众请注意

龙舟文化展演活动期间

乐山市五通桥区部分路段

将实施交通管制

五通桥区部分空中区域

将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

为确保2024年五通桥区第二十一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道路实际,现决定对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

一、管制时间

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

二、管制车型

货车、小型汽车、二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非机动车。

三、管制内容

(一)6月22日07:00-12:00

1.文化街朝峨洞路口至文化街茫溪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2.佑君街茫溪大桥路口至建设街城南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3.涌江路北段信用社路口至涌江路南段城南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二)6月22日13:00-22:30

1.岷江大道全路段,禁止停放,包括路内停车位;

2.车福路同心村路口至车福路(原桥滩鱼港路口)路段,禁止停放;

3.茶花路全路段,禁止停放。

(三)6月22日18:00-22:30

1.岷江大道全路段,禁止通行;

2.车福路同心村路口至车福路(原桥滩鱼港路口)路段,禁止通行;

3.茶花路全路段,禁止往三丁坝音乐广场方向通行及停放。

(四)6月22日23:00-23日07:00

建设街彩虹桥至建设街城南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

(五)6月23日07:00-12:00

1.文化街朝峨洞路口至文化街茫溪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2.佑君街茫溪大桥路口至建设街城南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3.涌江路北段信用社路口至涌江路南段城南大桥路口之间的路段,禁止停放与通行。

四、货车(包含危险品运输车辆)管制时段及路段

(一)管制时段

6月22日06:00-23日18:00。

(二)管制路段

1.五通桥城区所有道路;

2.五通桥乐宜高速连接线;

3.龙翔路;

4.进港大道五通桥段。

五、过境车辆绕行线路

(一)乐山往返犍为方向车辆经龙翔路绕行;

(二)石麟镇往返五通桥、乐山方向车辆经蔡金镇—冠英镇方向绕行。

六、龙舟文化展演活动期间临时停车点

(一)临时停放路段

P1.进港大道何桥村路段;

P2.竹根镇易坝岷江航电路段;

P3.和邦物流通道、和邦停车场、二手车交易市场;

P4.龙翔路竹根镇路段;

P5.交通街路段川康厂原厂区、交通街;

P6.国道213线桥中往城南二桥路段。

(二)城区允许临时停放路段(非交通管制路段)。

七、停放要求

(一)P1-P6停车点,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停放。

(二)城区允许临时停放路段,车辆靠边有序停放,服从现场交警指挥。

交通管制期间,请各驾乘人员严格遵守通告要求,积极配合交通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同时,倡议广大群众提前做好出行安排,临时交通管制措施带来的出行不便,请给予谅解和支持。

为确保2024年五通桥区第二十一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在五通桥区第二十一届龙舟文化展演活动系列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飞行器起降、飞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禁飞时间及区域

(一)禁飞时间

2024年6月22日8时至23日23时

(二)禁飞区域

1.以五通桥区竹根镇城南大桥至四望关大桥沿江路段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区域。

2.以五通桥区文体中心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区域。

3.以五通桥区竹根镇岷江路沿线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区域。

4.以西坝镇车福路沿河区域为中心向外延伸3公里区域。

二、飞行管制规定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每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三角翼、滑翔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在临时空中限制区域内禁止飞行。

(二)紧急救援、医疗救护、空中安保、新闻报道、表演等特殊任务飞行,需进入临时空中控制区的,必须报辖区公安机关治安大队备案。

(三)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群众和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届时,乐山市公安局五通桥区分局将对禁飞区域进行巡查,对临时管控期间违规飞行的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有效期至2024年6月23日18时。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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