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乐山市公安局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现将户口整顿工作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重复户口:有两个及以上常住户口的居民,应按照“保留合法,注销非法”原则,保留其真实合法的常住户口,注销其他重复(虚假)户口。如有上述情形的,请您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可以证明原始户籍的档案材料,向户籍地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
二、应销未销户口:因服现役、死亡、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等原因应销未销户口人员,请本人或直系亲属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微信公众号“乐山公安微户政”申报注销户口。
三、人户分离户口:即现居住地址与户口簿登记的住址不符合的居民,请及时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信息变更、更正手续。
四、无户口人员:依法登记户口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新生儿出生1个月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主动申报户口登记;其他各类无户人员应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调查核实后办理户口登记。
五、全面清理集体户口:对于符合家庭户落户条件的人员请尽快将户口迁出,以解决集体户口长期滞留(空挂)问题。
六、清理无相片户口:辖区16周岁以上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人员,请尽快到户籍地派出所采集照片信息,办理二代身份证。
七、不规范地址登记人员:户口登记地址与民政命名不统一或房屋已不存在的本市居民,请持相关材料到户籍地派出所或微信公众号“乐山公安微户政”申报户口迁移。
八、信息登记:在我市居住的流动(暂住)人口、外国人、港澳台人员或是乐山籍常住市外人员,请到户籍地(或常住地)派出所登记信息。
户口信息核对关系到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配合公安民警做好户口信息核对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户籍地派出所联系。
乐山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