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3名学生提着1个笼子
来到利店派出所
值班民辅警走近笼子一看
竟然是一只国家保护的
“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果子狸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往下看👇👇👇
警察叔叔
你们快看
家里跑来了一只小家伙
不知道怎么处理
把它交给你们吧……
▲三姐弟捡到“三有”保护动物上交
11月22日晚
沐川县利店镇中学的李华蓉三姐弟
手里提着一个笼子
将一只小家伙送到了
沐川县公安局利店派出所
她们告诉值班民辅警
有一只野生动物
误入他们家中偷吃红薯
被家中的小狗发现
担心小家伙会有危险
便将它装到笼子里送到派出所
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经食药环侦大队民警辨认
该动物为果子狸
属于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确认果子狸生命体征良好
且具备野外生存能力
随后
民辅警陪同三位学生
将其放归大自然
▲一同放生果子狸
为了表扬这三姐弟敬畏生命
热爱大自然、爱护保护动物的行为
利店派出所民警
来到利店中学和利店小学
分别向三姐弟
奖励了1套文具和1套数学试卷
对他们表示鼓励
学校也向3人颁发了
“保护野生动物小卫士”的奖状
▲被警察叔叔表扬并奖励了一套文具和试卷
果子狸,学名“花面狸”,属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体毛短而粗,体色为黄灰褐色,身体略胖,颈部粗短,和身体不易区分,眼下及耳下具有白斑,背部体毛灰棕色。肩、四肢末端及尾巴后半部为黑色,四肢短壮,各具五趾。趾端有爪,爪稍有伸缩性;尾长,约为体长的三分之二。其肢体长48~50厘米,尾长37~41厘米;体重3600~5000克。
法律链接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按不住提醒
如果和野生动物“不期而遇”
不要对其追赶、惊吓
更不能私下抓捕
以防受伤
需及时拨打110
请专业人员处置
同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禁止个人饲养野生动物
捕杀和宰食野生动物也都属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