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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乐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0-03-08 11:50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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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乐山市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09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市公安局继续加强了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强互动服务和网上办事功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全面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一)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

2009年,市公安局认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和改善了对政府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调整了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何洪任组长,办公室、法制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加强了专门办公室工作,强化了各项责任,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市公安局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建立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初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建立了分析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经常分析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对政务公开信息收集、整理、审定、备案、发布,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四是建立了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反馈投诉处理意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健康发展。

(三)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今年,我局投入6000元资金,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扩版,新增了局长信箱、办事指南、便民查询、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专题信息、队伍建设、权威发布、警方提示、时政要闻、通知通告、警苑文艺等栏目,完善了网站功能,并与“四川警察网”、“乐山新华网”等相关网站进行了链接,大大的方便了群众。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8条。2009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占总数的0.74%;计划总结信息3条,占总数的2.24%;法规公文信息11条,占总数的8.20%;工作动态信息105条,占总数的78.36%;政府事项信息12条,占总数8.96%。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市公安局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量,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公安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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