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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3 05:03   来源: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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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主题主线,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抓改革、促发展各项工作,从理顺流程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等方面着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形成良好警民互动关系,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管理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通过门户网站、公安微博、公安微信、公安抖音、新闻发布会等各类载体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072条,办结群众留言7370条,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6次,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凸显,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发挥积极保障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严格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受理、审查、交办、征询、答复”等各个工作环节,对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公安主业和职能职责,进一步促进局网站信息发布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通过公安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发布信息3000余条。同时加强定期巡查、检测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平台,及时掌握网络安全运行情况,按要求排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故障,切实做到巡查有记录、检查有目标、查后有改进。
   (四)监督保障情况。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数字经济局以及网站运维服务公司对接协调,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原则,充分依托“开普云”监测平台反馈的情况,认真做好对标补短,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网站健康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0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1

 0

 0

 0

 1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与人民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如政策法规解读不多;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不够强;有些栏目更新不及时。2022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公安机关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加载,定期采集文章稿件,充实网站公开内容。

(二)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与深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进一步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切实增强敏锐性和预见性,加强政策解读,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1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需了解更多公安信息,请登录查询乐山市公安局网站,网址为Https//sgaj.leshan.gov.cn。

 

乐山市公安局

2022年1月5日

 

            附件2

其他补充数据

一、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4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数

 

1.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本地“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信息

1

2.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信息

1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信息

1

三、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数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信息

0

2.爱国卫生运动信息

5

3.惠民惠农政策信息

0

4.持续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公开数

2

5.安全生产信息

0

6.应急管理信息

0

7.防灾减灾救灾信息

1

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

0

9.就业信息

0

10.社会保险待遇调整、最低工作标准调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事业发展情况信息

0

11.教育信息

0

12.养老服务、保障性住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信息

0

13.环保信息

0

14.交通运输信息

0

深化营商环境相关信息公开数

0

其中:“好差评”结果公开数

0

深化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

0

六、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信息

0

1.聚焦“六稳”“六保”

0

2.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信息

0

3.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

0

、重大项目信息公开数

0

、举报投诉数量

0

、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培训次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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