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乐山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乐山市公安局编制了《乐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乐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仔细阅读《乐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乐山市公安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乐山市公安局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方式

乐山市公安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乐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看,网址为:sgaj.leshan.gov.cn。除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外,乐山市公安局还将视情况采用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乐山市公安局将在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乐山市公安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乐山市公安局门户网站(sgaj.leshan.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印有效),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补正的,视为未申请。

目前,乐山市公安局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受技术及安全条件限制,暂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互联网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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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工作机构:乐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南段363号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99083

传真号码:0833-249912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信访接待时间:工作日周一、三、四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四、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